基本資料 (主)
| 統一編號 |
18231616 |
| 查詢次數 |
2,318 次 |
| 現況 |
核准設立 |
| 組織型式 |
獨資 |
| 負責人 |
陳盡川 |
| 設立日期 |
中華民國91年03月05日 |
| 變更日期 |
中華民國105年04月18日 |
主要業務類型
- 456413 照相器材批發
- 464211 電子器材、電子設備批發
- 474112 家電(視聽設備及家用空調器具除外)零售
- 476299 其他運動用品及器材零售
營業項目
一、F205030廚房用具零售業
二、F213010電器零售業
三、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
四、F216010照相器材零售業
五、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六、F209020運動器材零售業
七、F214060船舶及其零件零售業(所在地僅供辦公室使用)
八、A101020農作物栽培業
九、E601020電器安裝業
一0、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一一、F201050漁具零售業
一二、F202010飼料零售業
一三、F211010建材零售業
一四、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一五、G302010小船經營業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
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倘經查證商業負責人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或為受輔助宣告之人而未經輔助人同意者,行政處分應予撤銷(民法第15條、第15條之2、第75條及第79條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