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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台灣商業情報 &#187; 開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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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台灣輕鬆導覽指南</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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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Taipei Style風格好店GO &#8211; 風格好店強力募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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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3 Oct 2009 00:46:45 +0000</pubDate>
		<dc:creator>管理員</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一般]]></category>
		<category><![CDATA[台北]]></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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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開店]]></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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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a href="http://www.provider.com.tw/general/taipei-style-stores-promotion-campaign"><img align="left" hspace="5" width="150" src="http://www.provider.com.tw/wp-content/uploads/2009/10/1003-新聞照片-女王分享創意經-500x374.jpg" class="alignleft wp-post-image tfe" alt="知名作家女王分享創意經" title="1003-新聞照片-女王分享創意經" /></a>臺北風格好店活動不斷，近日舉辦Taipei Style風格好店GO體驗活動與發行風格好店悠遊手冊。同時，臺北市商業處邀請臺北市的店家加入臺北風格好店行列，型塑臺北市成為創意生活城市。 臺北市商業處推廣臺北風格好店，日前舉辦的Taipei Style風格好店GO風格好店體驗活動，現場多元、趣味的體驗活動深獲民眾喜愛，人氣部落客女王也在現場體驗新文明書店的壓力檢視、尚義軒的畫扇拓印及書荷兒童美術館的珍珠胸花。 臺北市商業處劉處長佳鈞指出，臺北風格好店將自我生活主張與創意與商品、服務結合，提供給消費者。臺北市商業處邀請店家主動加入臺北風格好店，只要至臺北風格好店網即可下載風格好店推薦表單(http://www.lifestylestore.org.tw)，填好傳真或Email，即完成推薦手續。加入臺北風格好店，店家可以獲得多元的推廣，例如日前為推廣臺北市風格好店舉辦Taipei Style風格好店GO風格好店體驗活動，邀請10家風格好店業者參與活動，帶給市民體驗充滿活力與創意的週末時光。另外，臺北市商業處也集結風格好店店家資訊，編印風格好店悠遊手冊至於捷運站發放，讓民眾可以更快速的找到這些風格好店。 11月底前民眾只要拿風格好店悠遊手冊至各風格好店消費集滿3枚店章(或發票章)，即可參加抽獎活動。相關資訊可至臺北風格好店網(http://www.lifestylestore.org.tw)查詢。另外，只要至貼有「台北好店」標章的店家消費滿500元，到台北購物節網站(http://shoppingintaipei.uml.tw/)登錄消費發票或收據，也可以參加臺北購物節的抽獎活動，特獎是TOYOTA價值百萬的新款油電混合車，消費越多中獎機率越高，讓民眾買到賺到。 新聞連絡人：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蔡如鳳(02-2751-3468分機8912、0928-512-630) 臺北市商業處 馮茂紘(1999轉6478) 推薦表格：]]></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id="attachment_208" class="wp-caption aligncenter" style="width: 510px"><a href="http://www.provider.com.tw/wp-content/uploads/2009/10/1003-新聞照片-女王分享創意經.jpg"><img class="size-medium wp-image-208" title="1003-新聞照片-女王分享創意經" src="http://www.provider.com.tw/wp-content/uploads/2009/10/1003-新聞照片-女王分享創意經-500x374.jpg" alt="知名作家女王分享創意經" width="500" height="374" /></a><p class="wp-caption-text">知名作家女王分享創意經</p></div>
<p>臺北風格好店活動不斷，近日舉辦Taipei Style風格好店GO體驗活動與發行風格好店悠遊手冊。同時，臺北市商業處邀請臺北市的店家加入臺北風格好店行列，型塑臺北市成為創意生活城市。</p>
<p>臺北市商業處推廣臺北風格好店，日前舉辦的Taipei Style風格好店GO風格好店體驗活動，現場多元、趣味的體驗活動深獲民眾喜愛，人氣部落客女王也在現場體驗新文明書店的壓力檢視、尚義軒的畫扇拓印及書荷兒童美術館的珍珠胸花。</p>
<p><span id="more-207"></span>臺北市商業處劉處長佳鈞指出，臺北風格好店將自我生活主張與創意與商品、服務結合，提供給消費者。臺北市商業處邀請店家主動加入臺北風格好店，只要至臺北風格好店網即可下載風格好店推薦表單(<a rel="nofollow" href="http://www.lifestylestore.org.tw" target="_blank">http://www.lifestylestore.org.tw</a>)，填好傳真或Email，即完成推薦手續。加入臺北風格好店，店家可以獲得多元的推廣，例如日前為推廣臺北市風格好店舉辦Taipei Style風格好店GO風格好店體驗活動，邀請10家風格好店業者參與活動，帶給市民體驗充滿活力與創意的週末時光。另外，臺北市商業處也集結風格好店店家資訊，編印風格好店悠遊手冊至於捷運站發放，讓民眾可以更快速的找到這些風格好店。</p>
<p>11月底前民眾只要拿風格好店悠遊手冊至各風格好店消費集滿3枚店章(或發票章)，即可參加抽獎活動。相關資訊可至臺北風格好店網(<a rel="nofollow" href="http://www.lifestylestore.org.tw" target="_blank">http://www.lifestylestore.org.tw</a>)查詢。另外，只要至貼有「台北好店」標章的店家消費滿500元，到台北購物節網站(<a rel="nofollow" href="http://shoppingintaipei.uml.tw/" target="_blank">http://shoppingintaipei.uml.tw/</a>)登錄消費發票或收據，也可以參加臺北購物節的抽獎活動，特獎是TOYOTA價值百萬的新款油電混合車，消費越多中獎機率越高，讓民眾買到賺到。</p>
<p>新聞連絡人：<br />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蔡如鳳(02-2751-3468分機8912、0928-512-630)<br />
臺北市商業處  馮茂紘(1999轉6478)</p>
<p>推薦表格：<a class="downloadlink" href="http://www.provider.com.tw/wp-content/plugins/download-monitor/download.php?id=4" title=" downloaded 234 times" >Taipei Style 好店推薦表單 (234)</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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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網路開店專題報導-宣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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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7 Sep 2009 18:51:08 +0000</pubDate>
		<dc:creator>管理員</dc:creator>
				<category><![CDATA[網路賺錢]]></category>
		<category><![CDATA[網路]]></category>
		<category><![CDATA[開店]]></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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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a href="http://www.provider.com.tw/cyber-cash/estore-project-promotion"><img align="left" hspace="5" width="150" height="150" src="http://www.provider.com.tw/wp-content/plugins/thumbnail-for-excerpts/tfe_no_thumb.png" class="alignleft wp-post-image tfe" alt="" title="" /></a>前一篇「網路開店專題報導-目標客戶」說明了目標客戶的狀況，之後要著手的就是規劃宣傳的最佳方式。因為在網路上開店還是要針對不同族群的習慣，將目標客戶由現實生活或其他網路平台導引到自己的店裡，才有機會從中獲利。以下列舉各種可行的宣傳方式： 電視廣告 這個方法仍然是最有效、全面的方式，但操作方式各有巧妙不同。最近的二個例子：591租房網，訴求點就是好記，對不少房東而言，網路和電腦的操作仍存在難度，他們以 591 的諧音讓這個族群的消費者容易記得，就有機會搶下其他租屋網站的用戶。 另一個例子則是伊莎貝爾的12星座求婚廣告，利用大眾對求婚方式的重視和星座命理的話題性，在電視上播出二三個星座的求婚廣告後打響知名度，造成網路的大量搜尋，而其他星座的求婚影片則透過網路放送，並未增加電視廣告的費用。 這個方式的缺點就是門檻較高，比較適合大公司。 關鍵字廣告 這也是很多人使用的方式，向 Google Adwords 或 Yahoo 購買特定的關鍵字，讓網友在搜尋相關資訊時，自然看到相關的廣告。而且只在網友點擊廣告後才需要付錢，預算的使用上比較精準。一般的單次點擊成本大概是 30~90 元之間。 SEO 搜尋引擎優化 這個方式比較適合資訊豐富的商品，利用網頁設計的技巧讓搜尋引擎自然將網頁排在較前面的位置，就可以達到類似「關鍵字廣告」的效果。這個方式的運作需要長期投入，對於短期宣傳的幫助不大。 部落格口耳宣傳 對於消費者導向的店家，例如餐廳、民宿、&#8230;.等等，可以考慮這個方式，讓部落格的作者來為自己的店家作宣傳。通常這種作法的轉換率比關鍵字廣告要高得多，但要注意部落格作者本身的知名度和宣傳通路。 電子郵件宣傳 請注意，這裡說的不是濫發廣告信！而是和其他平台業者合作，寄發合法的宣傳郵件。例如 PChome、emailCash、PayEasy這些網站，他們都有提供網站客戶的電子報服務。 以上這些宣傳方式可以混搭使用，依據每次的宣傳對象、目的和預算來作最佳的搭配，就能將網路 1500 萬人潮的潛在消費者引導到網站上，創造獲利的機會。 » 網路開店專題報導-概要說明]]></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前一篇「<a href="http://www.provider.com.tw/cyber-cash/estore-project-target-customers" target="_blank">網路開店專題報導-目標客戶</a>」說明了目標客戶的狀況，之後要著手的就是規劃宣傳的最佳方式。因為在網路上開店還是要針對不同族群的習慣，將目標客戶由現實生活或其他網路平台導引到自己的店裡，才有機會從中獲利。以下列舉各種可行的宣傳方式：<br />
<span id="more-193"></span></p>
<ol>
<li>電視廣告<br />
這個方法仍然是最有效、全面的方式，但操作方式各有巧妙不同。最近的二個例子：591租房網，訴求點就是好記，對不少房東而言，網路和電腦的操作仍存在難度，他們以 591 的諧音讓這個族群的消費者容易記得，就有機會搶下其他租屋網站的用戶。<br />
另一個例子則是伊莎貝爾的12星座求婚廣告，利用大眾對求婚方式的重視和星座命理的話題性，在電視上播出二三個星座的求婚廣告後打響知名度，造成網路的大量搜尋，而其他星座的求婚影片則透過網路放送，並未增加電視廣告的費用。<br />
這個方式的缺點就是門檻較高，比較適合大公司。</li>
<li>關鍵字廣告<br />
這也是很多人使用的方式，向 Google Adwords 或 Yahoo 購買特定的關鍵字，讓網友在搜尋相關資訊時，自然看到相關的廣告。而且只在網友點擊廣告後才需要付錢，預算的使用上比較精準。一般的單次點擊成本大概是 30~90 元之間。</li>
<li>SEO 搜尋引擎優化<br />
這個方式比較適合資訊豐富的商品，利用網頁設計的技巧讓搜尋引擎自然將網頁排在較前面的位置，就可以達到類似「關鍵字廣告」的效果。這個方式的運作需要長期投入，對於短期宣傳的幫助不大。</li>
<li>部落格口耳宣傳<br />
對於消費者導向的店家，例如餐廳、民宿、&#8230;.等等，可以考慮這個方式，讓部落格的作者來為自己的店家作宣傳。通常這種作法的轉換率比關鍵字廣告要高得多，但要注意部落格作者本身的知名度和宣傳通路。</li>
<li>電子郵件宣傳<br />
<span style="color: #ff0000;">請注意，這裡說的不是濫發廣告信！</span>而是和其他平台業者合作，寄發合法的宣傳郵件。例如 PChome、emailCash、PayEasy這些網站，他們都有提供網站客戶的電子報服務。</li>
</ol>
<p>以上這些宣傳方式可以混搭使用，依據每次的宣傳對象、目的和預算來作最佳的搭配，就能將網路 1500 萬人潮的潛在消費者引導到網站上，創造獲利的機會。</p>
<p>» <a href="../cyber-cash/estore-project-profile">網路開店專題報導-概要說明</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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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加盟業 被剝幾層皮？</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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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3 Sep 2009 09:06:53 +0000</pubDate>
		<dc:creator>管理員</dc:creator>
				<category><![CDATA[一般]]></category>
		<category><![CDATA[創業]]></category>
		<category><![CDATA[加盟]]></category>
		<category><![CDATA[採購]]></category>
		<category><![CDATA[開店]]></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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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a href="http://www.provider.com.tw/general/%e5%8a%a0%e7%9b%9f%e6%a5%ad-%e8%a2%ab%e5%89%9d%e5%b9%be%e5%b1%a4%e7%9a%ae%ef%bc%9f"><img align="left" hspace="5" width="150" height="150" src="http://www.provider.com.tw/wp-content/plugins/thumbnail-for-excerpts/tfe_no_thumb.png" class="alignleft wp-post-image tfe" alt="" title="" /></a>中國時報 【陳俊仁】 媒體報導，國內知名冰品連鎖店之加盟者，於付出數百萬加盟金後，每月創造超過百萬營業額的耀人成績下，居然仍面臨數十萬元之虧損！媒體披露依據加盟契約規定，加盟者需以高於市價一至數倍之金額，買入高價原物料之不合理情形。其實，這並不是新聞，這不過是反映出多年來國內各大加盟業的實況而已。究其原因，此乃因我國於引進美國加盟連鎖業與公平交易法制的同時，對於規範加盟連鎖業行為的配套規定，並未同時採行的緣故。 加盟連鎖（franchise）在美國早已行之有年，以知名速食業者「麥當勞」為例，旗下之直營店與加盟店，即約各佔其半。在加盟連鎖設計中，商標授權人於市場調查之後，往往將直營店設於獲利前景最佳、產品接受度最高之區域，而將獲利前景與產品接受度相對較低之區域，開放加盟；除了可以收取權利金，並增加品牌知名度與市場占有率之外，又可以將展店風險轉嫁與加盟者，並可向其收取共同廣告行銷費用，令其分擔支出。就加盟者而言，從產品開發、店面設計到市場行銷，在在皆需要可觀的時間與金錢的投入，若藉由依附成功之品牌，除了可以減少投資成本、降低投資風險外，並可將廣告行銷費用，與商標授權人以及其他加盟者共同分擔，以降低支出。由此觀之，加盟連鎖之廣受歡迎，實其來有自。 然而，美國過去常常發生商標授權人以消費者不能區分直營店與加盟店為由，為避免加盟者追求獲利而「以次充好」，而減損商標授權人之商標與商譽，遂以契約強迫加盟者高價購買原物料，賺取不當利潤的情事。此原物料供應契約，實為典型的「搭售行為」（tie-in arrangement），美國法院每每以其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之禁止規定，而判決商標授權人應因此而負相關民刑事法律責任。至於每一個被告都會提出的「維護商譽」、「保障品質」等理由，幾乎一再為美國法院所駁斥。因為美國法院認為「維護商譽」與「保障品質」等理由，固屬正當，但是仍有其他方法以達到此目的；商標授權人可以設定規格與品質標準，令加盟者向其他符合標準之供應商購買，斷無僅因其可能「以次充好」，而強迫加盟者僅得向商標授權人購買原物料之理，更遑論不合理之高價！ 從美國的經驗觀察，加盟連鎖之商標授權人，因為其具有商標權之保障，加盟者唯有仰賴其商標之授權，方能使用該商標，故商標授權人在簽訂商標授權契約的同時，往往強迫加盟者簽訂不合理的原物料供應契約，以賺取額外利益。我國雖然於民國八十年制訂公平交易法，引進美國反托拉斯法規定，於第十九條第六款，訂定「搭售」行為禁止的規定；但是，根據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見解，我國的「搭售」行為禁止，明顯多出了美國所沒有的正當理由排除規定，亦即，美國法院所駁斥的「維護商譽」或「保障品質」等理由，在我國公平交易法下，完全成立，並可以排除第十九條第六款「搭售」行為禁止的適用。準此，我國目前的現況是，只要加盟連鎖業祭出「維護商譽」或「保障品質」等理由，其所強迫加盟者訂定之原物料供應契約，即無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六款「搭售」行為禁止的問題。 在失業率節節升高的今日，加盟連鎖已成為許多社會新鮮人與中高齡失業者的開店創業熱門選擇；然而，政府實不能坐視國內加盟者為求創業，除付出高額加盟金之外，還被迫需向商標授權人高價購買的不合理情形。美國過去的加盟連鎖經驗與相關法律規定，頗值我國借鑑參考。 （作者為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rel="nofollow"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 target="_blank">中國時報</a> 【陳俊仁】</p>
<p>媒體報導，國內知名冰品連鎖店之加盟者，於付出數百萬加盟金後，每月創造超過百萬營業額的耀人成績下，居然仍面臨數十萬元之虧損！媒體披露依據加盟契約規定，加盟者需以高於市價一至數倍之金額，買入高價原物料之不合理情形。其實，這並不是新聞，這不過是反映出多年來國內各大加盟業的實況而已。究其原因，此乃因我國於引進美國加盟連鎖業與公平交易法制的同時，對於規範加盟連鎖業行為的配套規定，並未同時採行的緣故。</p>
<p><span id="more-181"></span>加盟連鎖（franchise）在美國早已行之有年，以知名速食業者「麥當勞」為例，旗下之直營店與加盟店，即約各佔其半。在加盟連鎖設計中，商標授權人於市場調查之後，往往將直營店設於獲利前景最佳、產品接受度最高之區域，而將獲利前景與產品接受度相對較低之區域，開放加盟；除了可以收取權利金，並增加品牌知名度與市場占有率之外，又可以將展店風險轉嫁與加盟者，並可向其收取共同廣告行銷費用，令其分擔支出。就加盟者而言，從產品開發、店面設計到市場行銷，在在皆需要可觀的時間與金錢的投入，若藉由依附成功之品牌，除了可以減少投資成本、降低投資風險外，並可將廣告行銷費用，與商標授權人以及其他加盟者共同分擔，以降低支出。由此觀之，加盟連鎖之廣受歡迎，實其來有自。</p>
<p>然而，美國過去常常發生商標授權人以消費者不能區分直營店與加盟店為由，為避免加盟者追求獲利而「以次充好」，而減損商標授權人之商標與商譽，遂以契約強迫加盟者高價購買原物料，賺取不當利潤的情事。此原物料供應契約，實為典型的「搭售行為」（tie-in arrangement），美國法院每每以其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之禁止規定，而判決商標授權人應因此而負相關民刑事法律責任。至於每一個被告都會提出的「維護商譽」、「保障品質」等理由，幾乎一再為美國法院所駁斥。因為美國法院認為「維護商譽」與「保障品質」等理由，固屬正當，但是仍有其他方法以達到此目的；商標授權人可以設定規格與品質標準，令加盟者向其他符合標準之供應商購買，斷無僅因其可能「以次充好」，而強迫加盟者僅得向商標授權人購買原物料之理，更遑論不合理之高價！</p>
<p>從美國的經驗觀察，加盟連鎖之商標授權人，因為其具有商標權之保障，加盟者唯有仰賴其商標之授權，方能使用該商標，故商標授權人在簽訂商標授權契約的同時，往往強迫加盟者簽訂不合理的原物料供應契約，以賺取額外利益。我國雖然於民國八十年制訂公平交易法，引進美國反托拉斯法規定，於第十九條第六款，訂定「搭售」行為禁止的規定；但是，根據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見解，我國的「搭售」行為禁止，明顯多出了美國所沒有的正當理由排除規定，亦即，美國法院所駁斥的「維護商譽」或「保障品質」等理由，在我國公平交易法下，完全成立，並可以排除第十九條第六款「搭售」行為禁止的適用。準此，<strong>我國目前的現況是，只要加盟連鎖業祭出「維護商譽」或「保障品質」等理由，其所強迫加盟者訂定之原物料供應契約，即無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六款「搭售」行為禁止的問題。</strong></p>
<p>在失業率節節升高的今日，加盟連鎖已成為許多社會新鮮人與中高齡失業者的開店創業熱門選擇；然而，政府實不能坐視國內加盟者為求創業，除付出高額加盟金之外，還被迫需向商標授權人高價購買的不合理情形。美國過去的加盟連鎖經驗與相關法律規定，頗值我國借鑑參考。</p>
<p>（作者為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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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網路開店專題報導-目標客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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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www.provider.com.tw/cyber-cash/estore-project-target-customers#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06 Sep 2009 09:21:48 +0000</pubDate>
		<dc:creator>管理員</dc:creator>
				<category><![CDATA[網路賺錢]]></category>
		<category><![CDATA[網路]]></category>
		<category><![CDATA[開店]]></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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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a href="http://www.provider.com.tw/cyber-cash/estore-project-target-customers"><img align="left" hspace="5" width="150" height="150" src="http://www.provider.com.tw/wp-content/plugins/thumbnail-for-excerpts/tfe_no_thumb.png" class="alignleft wp-post-image tfe" alt="" title="" /></a>著手進行網路開店之前，要了解開店的基本元素包括目標客戶、宣傳、銷售、金流、物流、服務等。以下就針對目標客戶來作說明： 年齡 華人在電腦、網路的使用上並不像歐美人士那麼自然，因此網路開店的目標客戶具有一定的年齡限制。 一般而言，六歲以下、六十歲以上的人口極少，而以十五歲到三十五歲的人口為大宗。 族群 按年齡分段來看，可分為學生、上班族、退休人口；不同族群的客戶上網習慣也不同。 需求 學生以學習、娛樂為主；上班族以工作、賺錢、理財為主；退休人口以醫療、保健、休閒為主。 直接客戶或間接客戶 部份網路店家的訂單並非來自消費者本身，而是來自消費者的關係人，例如子女為退休父母購買運動器材。 因此，您可以從預計開設的商店類型來檢視目標客戶的族群有多大、出沒在那些地方；或者從您所熟悉的網友來找適合他們的產品或服務。 能夠掌握的目標客戶越大，市場的發展性也越高。 同時，在您收集目標客戶的資訊時別忘了留意日後的競爭對手動向和客戶意見，從中找到品牌差異化的切入點，將是您進軍網路市場的第一步。 » 網路開店專題報導-概要說明]]></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著手進行網路開店之前，要了解開店的基本元素包括目標客戶、宣傳、銷售、金流、物流、服務等。以下就針對目標客戶來作說明：</p>
<ol>
<li>年齡<br />
華人在電腦、網路的使用上並不像歐美人士那麼自然，因此網路開店的目標客戶具有一定的年齡限制。<br />
一般而言，六歲以下、六十歲以上的人口極少，而以十五歲到三十五歲的人口為大宗。<br />
<span id="more-157"></span></li>
<li>族群<br />
按年齡分段來看，可分為學生、上班族、退休人口；不同族群的客戶上網習慣也不同。</li>
<li>需求<br />
學生以學習、娛樂為主；上班族以工作、賺錢、理財為主；退休人口以醫療、保健、休閒為主。</li>
<li>直接客戶或間接客戶<br />
部份網路店家的訂單並非來自消費者本身，而是來自消費者的關係人，例如子女為退休父母購買運動器材。</li>
</ol>
<p>因此，您可以從預計開設的商店類型來檢視目標客戶的族群有多大、出沒在那些地方；或者從您所熟悉的網友來找適合他們的產品或服務。</p>
<p>能夠掌握的目標客戶越大，市場的發展性也越高。</p>
<p>同時，在您收集目標客戶的資訊時別忘了留意日後的競爭對手動向和客戶意見，從中找到品牌差異化的切入點，將是您進軍網路市場的第一步。</p>
<p>» <a href="/cyber-cash/estore-project-profile">網路開店專題報導-概要說明</a></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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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網路開店專題報導-概要說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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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3 Sep 2009 18:00:46 +0000</pubDate>
		<dc:creator>管理員</dc:creator>
				<category><![CDATA[網路賺錢]]></category>
		<category><![CDATA[網路]]></category>
		<category><![CDATA[開店]]></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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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a href="http://www.provider.com.tw/cyber-cash/estore-project-profile"><img align="left" hspace="5" width="150" height="150" src="http://www.provider.com.tw/wp-content/plugins/thumbnail-for-excerpts/tfe_no_thumb.png" class="alignleft wp-post-image tfe" alt="" title="" /></a>網路開店是 21 世紀的重要獲利管道。但是它和實體店面不同，存在許多網路上特有的消費者文化。想從網路開店賺錢，除了會開店之外，更要懂得網路。 因此，台灣商業情報以十餘年的網路經驗和大家分享網路開店的心得。本系列文章將以專題方式逐項說明，歡迎透過訂閱方式掌握發文動態。謝謝！ 基礎篇 開店的基本元素：目標客戶、宣傳、銷售、金流、物流、服務 客戶的群聚特性：拍賣、團購、部落格 宣傳的模式：Google AdWords、關鍵字廣告、名人加持、社群聚落、搜尋引擎優化SEO 銷售：本地零售、本地團購、海外零售、海外大單 金流：匯款、劃撥、貨到付款、第三方付款(代收轉付)、信用卡刷卡、海外刷卡 物流：郵局、快遞、物流通路 服務：留言板、討論區、部落格、CRM客服系統 店面型式 網路賣場型 百貨專櫃型 拍賣市集型 個體戶 品牌旗艦店 自行開店系統 OSCommerce Blog 其他資源 以上為本系列文章之專題大綱，將逐一撰文後開放閱覽，敬請指教，謝謝！]]></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網路開店是 21 世紀的重要獲利管道。但是它和實體店面不同，存在許多網路上特有的消費者文化。想從網路開店賺錢，除了會開店之外，更要懂得網路。</p>
<p>因此，台灣商業情報以十餘年的網路經驗和大家分享網路開店的心得。本系列文章將以專題方式逐項說明，歡迎透過訂閱方式掌握發文動態。謝謝！<br />
<span id="more-155"></span></p>
<h1>基礎篇</h1>
<ol>
<li>開店的基本元素：<a href="/cyber-cash/estore-project-target-customers">目標客戶</a>、宣傳、銷售、金流、物流、服務</li>
<li>客戶的群聚特性：拍賣、團購、部落格</li>
<li>宣傳的模式：Google AdWords、關鍵字廣告、名人加持、社群聚落、搜尋引擎優化SEO</li>
<li>銷售：本地零售、本地團購、海外零售、海外大單</li>
<li>金流：匯款、劃撥、貨到付款、第三方付款(代收轉付)、信用卡刷卡、海外刷卡</li>
<li>物流：郵局、快遞、物流通路</li>
<li>服務：留言板、討論區、部落格、CRM客服系統</li>
</ol>
<h1>店面型式</h1>
<ol>
<li>網路賣場型</li>
<li>百貨專櫃型</li>
<li>拍賣市集型</li>
<li>個體戶</li>
<li>品牌旗艦店</li>
</ol>
<h1>自行開店系統</h1>
<ol>
<li>OSCommerce</li>
<li>Blog</li>
</ol>
<h1>其他資源</h1>
<p>以上為本系列文章之專題大綱，將逐一撰文後開放閱覽，敬請指教，謝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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