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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台灣商業情報 &#187; 創業</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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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台灣輕鬆導覽指南</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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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加盟業 被剝幾層皮？</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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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3 Sep 2009 09:06:53 +0000</pubDate>
		<dc:creator>管理員</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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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創業]]></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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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a href="http://www.provider.com.tw/general/%e5%8a%a0%e7%9b%9f%e6%a5%ad-%e8%a2%ab%e5%89%9d%e5%b9%be%e5%b1%a4%e7%9a%ae%ef%bc%9f"><img align="left" hspace="5" width="150" height="150" src="http://www.provider.com.tw/wp-content/plugins/thumbnail-for-excerpts/tfe_no_thumb.png" class="alignleft wp-post-image tfe" alt="" title="" /></a>中國時報 【陳俊仁】 媒體報導，國內知名冰品連鎖店之加盟者，於付出數百萬加盟金後，每月創造超過百萬營業額的耀人成績下，居然仍面臨數十萬元之虧損！媒體披露依據加盟契約規定，加盟者需以高於市價一至數倍之金額，買入高價原物料之不合理情形。其實，這並不是新聞，這不過是反映出多年來國內各大加盟業的實況而已。究其原因，此乃因我國於引進美國加盟連鎖業與公平交易法制的同時，對於規範加盟連鎖業行為的配套規定，並未同時採行的緣故。 加盟連鎖（franchise）在美國早已行之有年，以知名速食業者「麥當勞」為例，旗下之直營店與加盟店，即約各佔其半。在加盟連鎖設計中，商標授權人於市場調查之後，往往將直營店設於獲利前景最佳、產品接受度最高之區域，而將獲利前景與產品接受度相對較低之區域，開放加盟；除了可以收取權利金，並增加品牌知名度與市場占有率之外，又可以將展店風險轉嫁與加盟者，並可向其收取共同廣告行銷費用，令其分擔支出。就加盟者而言，從產品開發、店面設計到市場行銷，在在皆需要可觀的時間與金錢的投入，若藉由依附成功之品牌，除了可以減少投資成本、降低投資風險外，並可將廣告行銷費用，與商標授權人以及其他加盟者共同分擔，以降低支出。由此觀之，加盟連鎖之廣受歡迎，實其來有自。 然而，美國過去常常發生商標授權人以消費者不能區分直營店與加盟店為由，為避免加盟者追求獲利而「以次充好」，而減損商標授權人之商標與商譽，遂以契約強迫加盟者高價購買原物料，賺取不當利潤的情事。此原物料供應契約，實為典型的「搭售行為」（tie-in arrangement），美國法院每每以其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之禁止規定，而判決商標授權人應因此而負相關民刑事法律責任。至於每一個被告都會提出的「維護商譽」、「保障品質」等理由，幾乎一再為美國法院所駁斥。因為美國法院認為「維護商譽」與「保障品質」等理由，固屬正當，但是仍有其他方法以達到此目的；商標授權人可以設定規格與品質標準，令加盟者向其他符合標準之供應商購買，斷無僅因其可能「以次充好」，而強迫加盟者僅得向商標授權人購買原物料之理，更遑論不合理之高價！ 從美國的經驗觀察，加盟連鎖之商標授權人，因為其具有商標權之保障，加盟者唯有仰賴其商標之授權，方能使用該商標，故商標授權人在簽訂商標授權契約的同時，往往強迫加盟者簽訂不合理的原物料供應契約，以賺取額外利益。我國雖然於民國八十年制訂公平交易法，引進美國反托拉斯法規定，於第十九條第六款，訂定「搭售」行為禁止的規定；但是，根據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見解，我國的「搭售」行為禁止，明顯多出了美國所沒有的正當理由排除規定，亦即，美國法院所駁斥的「維護商譽」或「保障品質」等理由，在我國公平交易法下，完全成立，並可以排除第十九條第六款「搭售」行為禁止的適用。準此，我國目前的現況是，只要加盟連鎖業祭出「維護商譽」或「保障品質」等理由，其所強迫加盟者訂定之原物料供應契約，即無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六款「搭售」行為禁止的問題。 在失業率節節升高的今日，加盟連鎖已成為許多社會新鮮人與中高齡失業者的開店創業熱門選擇；然而，政府實不能坐視國內加盟者為求創業，除付出高額加盟金之外，還被迫需向商標授權人高價購買的不合理情形。美國過去的加盟連鎖經驗與相關法律規定，頗值我國借鑑參考。 （作者為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rel="nofollow"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 target="_blank">中國時報</a> 【陳俊仁】</p>
<p>媒體報導，國內知名冰品連鎖店之加盟者，於付出數百萬加盟金後，每月創造超過百萬營業額的耀人成績下，居然仍面臨數十萬元之虧損！媒體披露依據加盟契約規定，加盟者需以高於市價一至數倍之金額，買入高價原物料之不合理情形。其實，這並不是新聞，這不過是反映出多年來國內各大加盟業的實況而已。究其原因，此乃因我國於引進美國加盟連鎖業與公平交易法制的同時，對於規範加盟連鎖業行為的配套規定，並未同時採行的緣故。</p>
<p><span id="more-181"></span>加盟連鎖（franchise）在美國早已行之有年，以知名速食業者「麥當勞」為例，旗下之直營店與加盟店，即約各佔其半。在加盟連鎖設計中，商標授權人於市場調查之後，往往將直營店設於獲利前景最佳、產品接受度最高之區域，而將獲利前景與產品接受度相對較低之區域，開放加盟；除了可以收取權利金，並增加品牌知名度與市場占有率之外，又可以將展店風險轉嫁與加盟者，並可向其收取共同廣告行銷費用，令其分擔支出。就加盟者而言，從產品開發、店面設計到市場行銷，在在皆需要可觀的時間與金錢的投入，若藉由依附成功之品牌，除了可以減少投資成本、降低投資風險外，並可將廣告行銷費用，與商標授權人以及其他加盟者共同分擔，以降低支出。由此觀之，加盟連鎖之廣受歡迎，實其來有自。</p>
<p>然而，美國過去常常發生商標授權人以消費者不能區分直營店與加盟店為由，為避免加盟者追求獲利而「以次充好」，而減損商標授權人之商標與商譽，遂以契約強迫加盟者高價購買原物料，賺取不當利潤的情事。此原物料供應契約，實為典型的「搭售行為」（tie-in arrangement），美國法院每每以其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之禁止規定，而判決商標授權人應因此而負相關民刑事法律責任。至於每一個被告都會提出的「維護商譽」、「保障品質」等理由，幾乎一再為美國法院所駁斥。因為美國法院認為「維護商譽」與「保障品質」等理由，固屬正當，但是仍有其他方法以達到此目的；商標授權人可以設定規格與品質標準，令加盟者向其他符合標準之供應商購買，斷無僅因其可能「以次充好」，而強迫加盟者僅得向商標授權人購買原物料之理，更遑論不合理之高價！</p>
<p>從美國的經驗觀察，加盟連鎖之商標授權人，因為其具有商標權之保障，加盟者唯有仰賴其商標之授權，方能使用該商標，故商標授權人在簽訂商標授權契約的同時，往往強迫加盟者簽訂不合理的原物料供應契約，以賺取額外利益。我國雖然於民國八十年制訂公平交易法，引進美國反托拉斯法規定，於第十九條第六款，訂定「搭售」行為禁止的規定；但是，根據我國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見解，我國的「搭售」行為禁止，明顯多出了美國所沒有的正當理由排除規定，亦即，美國法院所駁斥的「維護商譽」或「保障品質」等理由，在我國公平交易法下，完全成立，並可以排除第十九條第六款「搭售」行為禁止的適用。準此，<strong>我國目前的現況是，只要加盟連鎖業祭出「維護商譽」或「保障品質」等理由，其所強迫加盟者訂定之原物料供應契約，即無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十九條第六款「搭售」行為禁止的問題。</strong></p>
<p>在失業率節節升高的今日，加盟連鎖已成為許多社會新鮮人與中高齡失業者的開店創業熱門選擇；然而，政府實不能坐視國內加盟者為求創業，除付出高額加盟金之外，還被迫需向商標授權人高價購買的不合理情形。美國過去的加盟連鎖經驗與相關法律規定，頗值我國借鑑參考。</p>
<p>（作者為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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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愛自己經濟學</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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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5 Aug 2009 21:50:11 +0000</pubDate>
		<dc:creator>管理員</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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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網路]]></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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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a href="http://www.provider.com.tw/career/cherish-yourself-economy"><img align="left" hspace="5" width="150" height="150" src="http://www.provider.com.tw/wp-content/plugins/thumbnail-for-excerpts/tfe_no_thumb.png" class="alignleft wp-post-image tfe" alt="" title="" /></a>隨著儲蓄習慣的轉變，人們開始願意為自己花錢，慰勞自己工作上的辛苦，也鼓勵自己在工作上更加努力。而消費市場在網路的推波助瀾下，更讓消費者和推廣者的角度變得模糊難辨。 這一來一往之下，就形成了網路界的新顯學 ── 愛自己經濟學。 在這個愛自己經濟圈中，它需要幾個東西： 你自己 每一個獨特的個人都可以在這個系統中扮演主角。 愛自己的作為 不論你是替自己買了什麼漂亮衣服、敗了什麼高貴商品或是出國旅行，只要你覺得開心、甚至是不開心，只要原始動機是愛自己就可以。 部落格 為了和別人分享，你需要一個把過程、心得記錄下來的平台，部落格是很好的選擇。 Google AdSense 我們講的是經濟學，要賺錢當然就需要能幫你賺錢的平台，Google AdSense 是首選。 人脈 自己的親朋好友當然是不錯，但真要賺錢還是得靠外人。Facebook、Twitter、Plurk 這些平台可以幫你找到不少同好。 在這個愛自己經濟圈中，每個人只要用力的、聰明的、有梗的愛自己，然後把這些過程、心得、樂趣分享出來，就能為自己帶來收益。 像之前的卡神楊蕙如，她的愛自己方式就是辦一堆信用卡、集單大筆刷卡，賺到點數後再換成商品拍賣獲利；也有人是一天到晚出國寫遊記，再來出書、賺廣告費。這些案例都是「愛自己經濟學」的實例，而現在最流行的網路賺錢方式則是透過寫部落格，利用這些網誌文章來吸引讀者，再從讀者點擊廣告的過程中去獲利。 覺得不可思議嗎？並不會。 細究「愛自己經濟學」之後，愛自己還是要符合經濟學的要求，那麼網路賺錢的經濟學重點是什麼？只要掌握了，賺錢並不難！ 相關文章： 網路賺錢之六百字廣告行銷經濟學 免費架設網站的選擇]]></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隨著儲蓄習慣的轉變，人們開始願意為自己花錢，慰勞自己工作上的辛苦，也鼓勵自己在工作上更加努力。而消費市場在網路的推波助瀾下，更讓消費者和推廣者的角度變得模糊難辨。</p>
<p>這一來一往之下，就形成了網路界的新顯學 ── 愛自己經濟學。</p>
<p><span id="more-131"></span>在這個愛自己經濟圈中，它需要幾個東西：</p>
<ol>
<li><strong>你自己</strong><br />
每一個獨特的個人都可以在這個系統中扮演主角。</li>
<li><strong>愛自己的作為</strong><br />
不論你是替自己買了什麼漂亮衣服、敗了什麼高貴商品或是出國旅行，只要你覺得開心、甚至是不開心，只要原始動機是愛自己就可以。</li>
<li><strong>部落格</strong><br />
為了和別人分享，你需要一個把過程、心得記錄下來的平台，部落格是很好的選擇。</li>
<li><strong>Google AdSense</strong><br />
我們講的是經濟學，要賺錢當然就需要能幫你賺錢的平台，Google AdSense 是首選。</li>
<li><strong>人脈</strong><br />
自己的親朋好友當然是不錯，但真要賺錢還是得靠外人。Facebook、Twitter、Plurk 這些平台可以幫你找到不少同好。</li>
</ol>
<p>在這個愛自己經濟圈中，每個人只要用力的、聰明的、有梗的愛自己，然後把這些過程、心得、樂趣分享出來，就能為自己帶來收益。</p>
<p>像之前的卡神楊蕙如，她的愛自己方式就是辦一堆信用卡、集單大筆刷卡，賺到點數後再換成商品拍賣獲利；也有人是一天到晚出國寫遊記，再來出書、賺廣告費。這些案例都是「愛自己經濟學」的實例，而現在最流行的網路賺錢方式則是透過寫部落格，利用這些網誌文章來吸引讀者，再從讀者點擊廣告的過程中去獲利。</p>
<p>覺得不可思議嗎？並不會。</p>
<p>細究「愛自己經濟學」之後，愛自己還是要符合經濟學的要求，那麼網路賺錢的經濟學重點是什麼？只要掌握了，賺錢並不難！</p>
<p>相關文章：</p>
<ol>
<li><a href="http://www.ipush.com.tw/term/earn-money-within-600-words"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family: -webkit-monospace; white-space: pre-wrap;">網路賺錢之六百字廣告行銷經濟學</span></a></li>
<li><span style="font-family: -webkit-monospace; white-space: pre-wrap;"><a href="http://www.provider.com.tw/free/build-a-website-without-budget">免費架設網站的選擇</a><br />
</span></li>
</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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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以加盟方式創業時選擇地點的四大指標 &#8211; 物以類聚</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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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1 Aug 2009 11:21:57 +0000</pubDate>
		<dc:creator>管理員</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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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a href="http://www.provider.com.tw/career/customers-gathered-to"><img align="left" hspace="5" width="150" height="150" src="http://www.provider.com.tw/wp-content/plugins/thumbnail-for-excerpts/tfe_no_thumb.png" class="alignleft wp-post-image tfe" alt="" title="" /></a>第四個重點就是物以類聚。 相似產業，但區隔客層 群聚效益往往能吸引更大範圍的客戶，只要區隔彼此客層，就能創造更大商機。 母雞帶小雞 例如百貨公司是流行商品的大聚落，在週邊開設服飾店就很容易利用價位來區隔市場，吸引消費者。（反正都來逛了） 順便心理 人都是懶的，如果有某些人潮不斷的店面，像公家機關、賣場等，能在旁邊開店，自然能沾光吸客。 交通要衝 這些地方人一定多，但不能塞住。所以賣的速度要快，要簡單。]]></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第四個重點就是物以類聚。<br />
<span id="more-123"></span></p>
<ul>
<li>相似產業，但區隔客層<br />
群聚效益往往能吸引更大範圍的客戶，只要區隔彼此客層，就能創造更大商機。</li>
<li>母雞帶小雞<br />
例如百貨公司是流行商品的大聚落，在週邊開設服飾店就很容易利用價位來區隔市場，吸引消費者。（反正都來逛了）</li>
<li>順便心理<br />
人都是懶的，如果有某些人潮不斷的店面，像公家機關、賣場等，能在旁邊開店，自然能沾光吸客。</li>
<li>交通要衝<br />
這些地方人一定多，但不能塞住。所以賣的速度要快，要簡單。</li>
</ul>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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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以加盟方式創業時選擇地點的四大指標 &#8211; 借力使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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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1 Aug 2009 11:10:05 +0000</pubDate>
		<dc:creator>管理員</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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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創業]]></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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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宣傳]]></category>
		<category><![CDATA[連鎖]]></category>
		<category><![CDATA[開店]]></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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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a href="http://www.provider.com.tw/career/street-style-and-building-advantages"><img align="left" hspace="5" width="150" height="150" src="http://www.provider.com.tw/wp-content/plugins/thumbnail-for-excerpts/tfe_no_thumb.png" class="alignleft wp-post-image tfe" alt="" title="" /></a>第三個選擇地點的指標就是借力使力。 知名建築 旁邊有知名建築或地標，容易讓客戶記得你的位置。 知名連鎖 像 7-11 之類，只要跟你的業務無關，這類相近的店面也能幫你帶來客戶。 客戶動線焦點 客戶在周邊行走移動時會注意那些位置或建築，都值得列入替自家店面宣傳的考量，如承租外牆廣告等。 每個街廓都有其特色，選擇時要讓自己的店面裝潢和其特色相容。]]></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第三個選擇地點的指標就是借力使力。<br />
<span id="more-121"></span></p>
<ul>
<li>知名建築<br />
旁邊有知名建築或地標，容易讓客戶記得你的位置。</li>
<li>知名連鎖<br />
像 7-11 之類，只要跟你的業務無關，這類相近的店面也能幫你帶來客戶。</li>
<li>客戶動線焦點<br />
客戶在周邊行走移動時會注意那些位置或建築，都值得列入替自家店面宣傳的考量，如承租外牆廣告等。</li>
<li>每個街廓都有其特色，選擇時要讓自己的店面裝潢和其特色相容。</li>
</ul>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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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以加盟方式創業時選擇地點的四大指標 &#8211; 人潮流量</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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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1 Aug 2009 10:56:30 +0000</pubDate>
		<dc:creator>管理員</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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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連鎖]]></category>
		<category><![CDATA[開店]]></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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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a href="http://www.provider.com.tw/career/customer-flow"><img align="left" hspace="5" width="150" height="150" src="http://www.provider.com.tw/wp-content/plugins/thumbnail-for-excerpts/tfe_no_thumb.png" class="alignleft wp-post-image tfe" alt="" title="" /></a>加盟方式創業時第二個選擇地點的指標就是詳細分析人潮流量。]]></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加盟方式創業時第二個選擇地點的指標就是詳細分析人潮流量。<br />
<span id="more-117"></span></p>
<ul>
<li>人潮聚集的原因<br />
住這裡？上學？上班？休閒？不同的目的對應到不同的人潮變化。</li>
<li>聚集的因素要和業務內容相符<br />
例如餐飲類是針對外出市場，上學、上班的必經之地都適合；休閒類如影片出租業則以回家市場為主。</li>
<li>應針對不同時段個別統計<br />
平日，至少分上班、中午用餐、晚餐，甚至宵夜時段。<br />
假日，要再針對六出日回的現象作統計。<br />
越了解當地的人潮特性，越能提高開店效益。</li>
<li>目的附加成本<br />
評估客戶付出的目的附加成本。<br />
例如，一般人平日用餐不會走太遠，步行一二百公尺算是極限；但若是到大賣場採買，卻可能開好幾公里的路程；周休二日渡假甚至能跑更遠。<br />
這表示，目的越重要，能接受的附加成本越高。</li>
</ul>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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